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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水务局 关于印发《渭南市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工作规则》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6-08-26 10:22

渭南市水务局

关于印发《渭南市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工作规则》的通知

 

局属有关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做好我局安全生产工作,依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现将制定的《渭南市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渭南市水务局

2016826

 

 

 

 

 

 

 

 

 

 

渭南市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明确渭南市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制,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制度,特制订本工作规则。

一、总则

(一)深入贯彻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减少较大和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保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为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和成员组成,是市水务局的安全生产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主要任务是在市水务局的领导下,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解决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局机关相关科室和局属相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水政与安全监督科。

(四)因工作需要变更领导小组成员或成员单位时,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水务局有关领导,并征得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由市水务局发文变更。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在市水务局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分析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研究提出符合全市水利行业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规章制度。

(三)研究解决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市水利行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五)完成市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通报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和传达中、省、市及水务局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

(二)研究提出全市水利安全生产计划、目标、措施、和建议。

(三)指导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综合监督。

(四)协调和参与市水务局有关科室和直属单位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五)组织市水务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六)承办局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检查督促局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七)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办公室:协助协调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协助负责向市政府报告我市水利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负责局机关安全工作;负责机关信息网络安全工作。

计财科:配合相关业务科室监督检查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和局属单位基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水政与安全监督科:参与研究起草水利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政策、措施;参与提出符合全市水利行业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规章制度;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考核;指导系统安全生产人员培训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监察室:与有关部门一同做好水利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对局属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检查局属有关部门落实事故责任追究情况。

人事科:做好局属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相关协调工作,参与督促局属单位落实因工()伤残抚恤有关政策。

人饮办:指导全市城乡供水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供水行业经营行为,确保公共供水安全;完善《渭南市城乡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防汛办:指导、监督全市防汛安全工作;指导全市防洪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度汛方案、各项度汛措施和《渭南市防汛应急预案》,落实防汛安全责任。

水管站:指导、监督抗旱安全工作;指导水利风景区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查检查水利风景区安全防护措施;修订《渭南市抗旱预案》。

农水科:指导全市农田灌溉与排水、节水改造、泵站建设与改造等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局属“五大灌区”完善《灌区工程运行安全应急预案》;指导全市农村小水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农建办:指导农田基建与水土保持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河务处:指导、监督全市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病险水库、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完善《渭南市水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指导全市河道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河道汛期禁止采砂工作,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指导渭河干流河道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渭河支流河道采砂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质监站:指导、监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现场质量安全工作;贯彻落实水利建设市场安全生产市场准入条件,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对违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定的施工企业,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机关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市水资源办公室: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水质安全生产工作。

市水土保持工作站:指导全市淤地坝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修订完善《渭南市淤地坝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水产处:指导全市渔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渔业、渔船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渔业、渔船安全应急预案与响应机制建设,加强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善《渭南市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渭河综合管理局:指导全市渭河综合治理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工作制度

(一)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24次,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组长委托的副组长主持,会议议题由主持人确定。

(二)领导小组组长认为必要时可召开全体会议或有关成员单位、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题会议。

(三)领导小组会议或专题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形成纪要报送局领导,印发有关单位。

六、附则

本工作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