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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来源:渭南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6-03-07 09:46

关于印发《渭南市水务局

2016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务局、局属各单位、机关有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好2016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渭南市水务局2016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抓好贯彻落实。

 

 

                           渭南市水务局

                            201637

 

 

 

  

渭南市水务局2016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2016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严格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和提高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能力为目标,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抓手,以强化风险管控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以信息化、标准化和基础能力建设为保障,狠抓水利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重要时段安全监管,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较大和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十三五”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县市区水务局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监管领导责任。

2.切实落实水利项目法人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水利项目法人和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管理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加强班级管理、岗位管理和现场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强化综合与专业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坚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各专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坚持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各县市区水务局要组织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考核,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指标体系,统一组织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4.加大生产安全事故督导和责任追究力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生产安全事故督导,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问责,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吸取事故教训,强化预防措施。

(二)突出重点领域,全面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监管

1.强化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以大中型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为重点,督促水利施工企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严格落实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对高处坠落、坍塌、滑坡、岩爆、淹溺、触电等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强化施工场地交通安全以及雷管炸药和油库等危险品管理。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要求安排施工,防范溃坝、围堰溃决等事故发生。加强在建项目生活区防火、用电、用气等安全管理。 

2.切实加强水库大坝和淤地坝运行安全管理。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督查,严格执行水库调度规程,加强水库大坝及穿坝建筑物、闸门等重点设施和部位的安全巡查和监测。加强水工金属结构安装、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检测。督促各地各单位积极落实资金,做好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作,防止溃坝事故发生。按照淤地坝工程管理规定规范要求,加强生产运行监督管理,严禁淤地坝蓄水运用。 

3.加强农村水电运行安全管理。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深入推进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安全生产法》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已建和在建水电站安全监管;加强农村水电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消除管理隐患;结合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电站标准化建设进度,全力推进全市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4.加强水利科研与检验、水利工程勘测设计等安全管理。健全水利科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危险品使用与存放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督促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与操作规程,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教育。

5.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要牢固树立“依法治渔、依法兴渔”理念,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巩固渔船检验执法监督三大行动成果,落实船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切实杜绝“三无”渔船从事渔业生产;加强渔业船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业务技能;以“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为抓手,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突出抓好养殖环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风险防范,规范渔业安全生产行为,提升渔业安全生产能力和监管水平,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防范事故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本级在建和已建水利工程开展全覆盖监管,对下级所属水利工程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全力开展水利建设项目安全巡查,深化水利行业打非治违,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形成常态化监管态势。

2.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

研究建立水利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执法队伍,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明确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相关执法保障措施,大力推进各单位水利安全生产综合执法。

3.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做到安全隐患治理整改措施、资金、期限、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按照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的要求,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登记建档和信息报送工作。 

4.抓好重要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好春节、“两会”以及汛期、国庆节等重点时段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隐患排查、安全保卫和值班巡查,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保障能力 

1.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各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督促下级单位进一步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监督职能机构,强化水利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监督工作。

2.大力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省市关于深入组织开展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及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进我市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3.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严格落实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责任,完善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加强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切实做好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与救援工作,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4.做好水利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依托水利部安全生产信息网络,进一步强化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工作,下大力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五)开展宣教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宣贯和第1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安康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大力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努力营造“人人抓安全、事事抓安全、时时抓安全、处处抓安全”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员安全意识的全面提高。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着力推进安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组织开展好水利职工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通过学习使广大干部职工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具备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增强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能动性,不断提高各级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扎实做好水利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部署落实。坚持既要做好常规工作,又要做好应急工作,既要打持久战,又要打突击战,既要抓好行业指导,又要抓好直属单位安全管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落实责任,逐级分解目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切实抓好水利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时段安全防范的同时,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在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中加强协调联动和沟通配合,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确保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