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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水电站防汛工作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06-07-31 00:00
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
   5月10日,我省召开了"全省水库安全度汛电视电话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全省水库安全度汛工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省水利厅副厅长洪小康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全省小水电站安全度汛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全面贯彻会议精神,确保小水电站安全度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认识农村小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的重要性。我市小水电站主要分布于洛河干流及其渭河南山支河上,由于洛河干流洪水量级大、南山支流局地多暴雨,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随着水电站建设和管理主体多元化,部分水电站防汛安全意识不强,度汛安全设施不完善,防汛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审批和执行不规范等问题突显,水电站的防汛安全问题突出。中国气象局2006年汛期全国气候趋势预测会商意见明确指出,今年6--8月渭水流域、汉水上游、黄淮等地区有涝灾。各县市区务必要充分认识我市水电站防汛面临的严峻形势,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把安全度汛作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认真吸取去年平利县古仙洞水电站、今年镇安县黄金尾矿晴天溃决经验教训,提高警惕,未雨绸缪,认真防范。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立足于防大汛、防早汛,切实做好防汛抢险各项准备工作。
    二、认真落实水电站防汛责任制。我市水电站多是在河流干流上修建溢流坝或低坝,抬高水位发电。根据国家《防洪法》和国家防总《关于明确水库、水电站防汛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县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对县辖区内水电站安全度汛全面责任,中型水电站由所在县(区)政府领导包干负责,小型水电站由所在乡镇政府领导包干负责。已成水电站根据电站投资建设多元化性质,股份制水电站安全度汛的第一责任人由水电站经理担任或股东会商议确定,私人业主电站,业主是电站安全度汛的第一责任人,国家投资或国家投资占主体的水电站,其单位一把手是电站安全度汛的第一责任人;在建水电站工程的防洪安全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
        水电站防汛责任人从现在起要进入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清查安全度汛隐患,对责任制落不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人为损失和安全事故的,要按照省政府颁布的《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坚决追究查处。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列入防汛主要内容之一,每年要对本辖区内各水电站防汛行政领导负责人及第一责任人进行公示,并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三、进一步细化电站防汛措施。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在水电站防汛工作中,一定要坚持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两手抓,从实从细落实各项防汛措施。认真做到"五落实",即防汛工作责任落实,度汛方案落实,抢险组织及人员落实,应急通讯设施及抢险材料落实,各项防汛规章制度落实。同时,要加强防汛抢险专家技术人员队伍组建,要明确任务,分工包干,加强对水电站防汛抢险的技术指导。   
    四、制订完善电站防汛预案。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防汛预案是组织实施防洪的基本依据。各县市区要从防御大洪水和超标准洪水出发,以确保人员、财产不受损失为首要目标,认真分析各自水电站防洪现状,科学制订防抢对策,细化抗灾措施。对防洪预案进行反复论证,优化选比,细化完善各项防、抢、撤措施,切实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明确组织实施预案保障措施,务求执行预案快捷、有效。落实报汛责任和避险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五、抓好在建电站度汛方案实施。各在建水电站工程,要坚决按照进度服从于防汛的要求科学组织施工,要严格按照施工度汛方案,倒排工期,控制好节点工期,加快应急工程建设,立足于防大汛,防早汛,尽快做好安全度汛的各项准备工作。务必保证工程建设度汛和施工人员及周边群众安全。
   六、做好"四无"水电站清查工作。四无水电站主要是指"无立项、无设计、无验收、无管理"的水电站,各县在汛前小水电站安全大检查中,一经发现存在有四无电站情况,要立即将有关情况以正式文上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时责令相关单位、部门根据水电站存在的安全问题,尽快采取措施,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改正,以确保水电站度汛安全。
    七、建立水电站汛期监测报告制度和梯级电站上下游联防互报制度。各在建项目单位和已成水电站要加强同各级政府、防汛部门及上下游电站的联系,互通情况,及时掌握汛情,争取我市水电站防汛抢险的主动。
    今年,防汛形势不容乐观,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务必按照以上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尽快组织对本县辖区内所有水电站进行一次调查摸底、隐情排查工作,以确保我市水电站安全度汛。已成及在建水电站防汛有关行政领导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名单、联系电话务必于5月20日前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