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坚决整治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切实保障河湖健康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渭河安澜。4月10日上午,全市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召开。会议由市河长办主任、市水务局局长原晓军主持,市政府副市长、市级副总河长刘宝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河长办主任、市水务局局长原晓军传达学习了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并对认真贯彻全省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部署安排。
刘宝琳指出,各县(市、区)、各部门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增强政治思想行动自觉,要站在秦岭生态保护、站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清开展非法采砂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县(市、区)结合防汛要求,结合“清四乱”要求,结合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多部门、多方位,上下游、左右岸,认真组织开展一次专门排查整治行动,确保各类问题、各类隐患及时排查到位,整治到位。要将辖区全部河流及砂源区土地纳入排查范围,逐河段、逐区域落实落细整治非法采砂各级管理责任,层层落实排查责任,充实排查工作人员,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非法采砂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排查工作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整改措施要落实落细,确保有效到位。
刘宝琳强调,渭河是黄河的重要支流,是我们渭南人民的母亲河,保护渭河与保护黄河同等重要。各级各方面,要认真学法守法护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行政责任,依法依规推进整治工作,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母亲河的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主动作为,举一反三,坚持精准化排查问题、具体化推进整改、常态化巩固提升的闭环管理。要发挥河长制平台作用,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监督检查,多部门协同联动,切实发挥“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机制作用,实现打击非法采砂与打击“沙霸”及其背后“保护伞”工作有效衔接,对非法采砂有关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彻查利益链、深挖“保护伞”。市河长办要统揽全局,积极发挥好渭河非法采砂监督工作站的前沿岗哨作用,积极联合黄河上中游局,联合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非法采砂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河长办有关联席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副总河长、河长办主任、渭南河湖生态维护治理有限公司和市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负责同志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