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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0年党风廉政及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来源:渭南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0-04-16 00:00
      二0一0年市直水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实现我市水务工作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中、省、市和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认真履行纪检监察监督检查职能,围绕事关大局和民生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项督察活动,推动中、省、市和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重点开展对扩大内需、结构调整、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投资和项目的监督检查,对项目资金管理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投资环境、项目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落实。
      二、深化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积极开展好第三个廉政教育月活动。灵活开展以“读书思廉、网络宣廉、报告送廉、案例警廉、竞赛促廉、典型引廉”为形式的“六廉”活动,营造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氛围。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和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以身作则,履行好职责,自觉接受监督。要认真落实“五个严禁”要求:1、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2、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3、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4、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5、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格执行中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突出抓好四个方面:1、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继续深入开展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2、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违反规定为领导干部配置用车,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3、进一步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4、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
      要以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干部为重点,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解决对群众疾苦不关心、对群众矛盾化解不及时的问题;解决学风不正、能力不强、没有把精力集中在改革发展上的问题;解决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甚至弄虚作假的问题;解决只关注个人得失甚至以权谋私、贪污腐化的问题,以推动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目标任务,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效果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重点放在各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上。按照“抓领导、领导抓”的原则,促使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五项责任”:组织领导的责任、防腐建廉的责任、示范导向的责任、队伍建设的责任和管理亲属的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信访稳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不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把问责作为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效果的重要手段,以解决干部工作中责任心不强、作风不实、失职渎职的问题。
      严格直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要负总责,对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要亲自抓好落实;班子各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头抓好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五个一”要求。局属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环节,三月底前目标任务要全面下达,半年进行一次工作检查,十二月底完成年度考核工作。
      四、重视群众来信来访,认真查办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
畅通信息渠道,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既要注意从信访举报中发现案件线索,又要注意鉴别分析,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业的积极性。切实做好联名信访、上访老户、集体访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及时沟通和反映情况。单位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定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妥善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以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领导干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干预招标、低价出让土地获取非法利益、转移处置国有资产造成资产流失的案件和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对于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查办案件工作要紧紧围绕党、政工作的中心,为全市水务系统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服务,努力实现查办案件的法纪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深化改革和创新制度,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以制度创新为动力,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在实践中不断规范、完善和发展。围绕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创新和完善制度,抓好落实。
      一是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中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08年以来群众举报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案件线索进行排查,严肃查处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二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程监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严肃查处跑官要官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鉴定有关规定,对拟提拔干部必须对近三年来群众信访举报件逐一核查,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也要一并考察,认真负责地做出结论,防止廉政鉴定流于形式。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严明考试纪律,严格考试成绩运用,坚持做到凡提必考、考试必严、结果必用,杜绝违规违纪行为。三是深化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重视对干部的教育保护和挽救,扩大警示训诫防线的综合效果。四是继续深入开展政务财务公开工作,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五是加强对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特别要抓好招标投标重点环节的监管。六是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规定,坚决纠正乱收水费和乱加码、加价等问题,严格规范农业用水、灌溉用电秩序,严肃查处群众反映突出的人和事。七是开展对水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执法程序,文明执法,热情执法,营造服务、诚信的执法环境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