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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

来源:渭南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1-03-01 00:00
 
    一、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认真研究,狠抓落实 
    1、结合实际主持制定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2月底前要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及基层单位。
    2、主持党委(党支部)会议,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做好单位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工作。抓好班子成员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一”要求的落实工作,落实情况将作为年终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12月20日前班子成员逐人填写上报落实情况报告表。
    4、坚持政务、财务公开。结合工作实际,在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上要行之有效,扩大群众对政务、财务工作的参与和监督。
    5、认真落实《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暂行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信访稳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6、认真履行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到反腐倡廉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暑、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7、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监管力度,实行招标过程、资金使用、竣工验收“三公开”。对本单位招标投标活动负全部领导责任,不得插手、干预正常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严格工程资金、质量的管理和监督,对工作中存在的吃、拿、卡、要等不良风气要坚决纠正,严肃查处。
    8、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近年来群众举报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案件线索进行深入排查,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违法转包分包以及违规项目审批、项目监理、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问题。
    9、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单位内部出现的大案要案和责任追究案件要认真查处。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的职责,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阻挠办案的,严肃追究责任。
    10、抓好本单位年终的党风廉政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二、以身作则,廉洁从政,管好班子成员、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1、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坚持“凡提必考”不变通、不走样。坚决执行“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和“五个一律”的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环境。
    2、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纪委制定的《廉政准则》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以身作责,履行好职责。认真落实“两项制度”,如实报告有关内容。继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婚丧喜庆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3、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五项责任”,即:组织领导的责任、防腐建廉的责任、示范导向的责任、队伍建设的责任和管理亲属的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
    4、严格执行中省和市委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旅游有关规定。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顶风违纪超标准配备和更换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酒后驾驶。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制度,严禁公款大吃大喝,积极推行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
    5、继续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深入开展以“读书思廉、网络宣廉、报告送廉、案例警廉、竞赛促廉、典型引廉”活动,全面深化廉政文化建设。
    6、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和诫勉谈话等廉政制度。
    7、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落实年”活动,积极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教育机制、督察机制和考核机制,形成推进制度落实的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