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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三年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来源:渭南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3-04-12 00:00
   二O一三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着力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着力转变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着力查处腐败案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实现我市水利工作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一、严明政治纪律,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
   各单位必须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牢牢放在心上、担在肩上、抓在手上。一要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二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的实施意见。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更加具体、便于操作的落实办法。要从改进文风、会风,改进调查研究入手,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要发扬延安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到基层开展公务活动一律在“廉政灶”或机关灶就餐。三要继续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实践活动,针对群众反映的“庸、懒、散、奢”及吃拿卡要乱作为、推诿扯皮慢作为、责任缺失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二、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中、省、市和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把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监督检查的首要任务。按照全市加快建设富裕、和谐、文明、活力的陕西东大门的工作要求,围绕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中省扩大内需、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等政策执行情况,对渭河综合整治、人蓄饮水、病险水库、水保生态、水资源高效利用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的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决策部署的落实,着力纠正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的现象。
       三、强化教育监督,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同时开展以“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主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扎实开展以学习党章、严格贯彻八项规定为主要内容的第六个廉政教育月活动。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廉政法规教育,重点抓好从政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
   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纠正以权谋私行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市委规定的“十个不准”,坚决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既要严于律己、做出表率,又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绝不允许搞特权。严禁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严格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的从业行为。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认真执行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督查,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目标任务,深化反腐倡廉建设
   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失职问责和责任追究力度。党政主要领导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对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要亲自抓好落实;班子各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头抓好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五个一”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制度,对不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力、管辖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责任人进行警示约谈,督促整改。
   按照“抓追究就是抓落实”的思路,重点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严肃追究不作为、乱作为,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加大对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对作风不正、不负责任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切实落实党政领导干部每年三分之一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政务财务公开工作,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局属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四个环节,三月底目标任务要全面下达,半年进行一次工作检查,十二月底完成本单位的考核工作。
       五、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畅通信息渠道,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既要注意从信访举报中发现案件线索,又要注意鉴别分析,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业的积极性。切实做好联名信访、上访老户、集体访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及时沟通和反映情况。单位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定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妥善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继续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中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的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以及背后的腐败案件。认真落实党委(党支部)主要负责人“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的职责,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阻挠办案的,严肃追究责任。重点落实《渭南市信访稳定工作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和《渭南市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对目标责任考核差、投资环境建设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或者民主评议结果较差、发生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造成重大影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等情形的单位及其个人,及时坚决予以责任追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
   六、深化改革和创新制度,推进抓源头治本工作
   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力度,以制度创新为动力,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在实践中不断规范、完善和发展。围绕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创新和完善制度,抓好落实。
   一是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吃空饷”问题、公务用车问题、“小金库”问题等专项治理,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反弹。不断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严肃查处干扰和破坏投资环境的人和事。加大政风行风建设力度,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二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跑官要官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继续推行干部竞争上岗制度、任前公示制度、廉政考察制度和任前廉政考试制度,坚持“凡提必考”不变通、不走样,杜绝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三是深化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重视对干部的教育保护和挽救,扩大警示训诫防线的综合效果。四是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规定,坚决纠正乱加码、加价和乱收水费等问题,严格规范农业用水、灌溉用电秩序,严肃查处群众反映突出的人和事。五是开展对水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抓好机关效能建设。结合市上统一安排,在具有行政审批权、执法管理权、人财物调配权等职能的重点岗位,试点推行岗位承诺、网上公示、群众评议等制度,着力整治发生在部门的吃拿卡要、办事拖拉、不给好处不办事等不良作风。规范执法程序,文明执法,热情执法,营造服务、诚信的执法环境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