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水务局
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和“三公经费”管理
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工作的精神,根据《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和“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渭水发〔2016〕60号)和《关于对全市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渭水发〔2016〕68号)要求,我局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于3月1日-3月31日对市水务局直属单位及各县(市)区水务局2013-2015年度水利工程项目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检查,检查以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
此次检查分为县(市)区和局直属单位两个检查工作组,县(市)区检查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振强带队,主要采取各县(市)区互查的形式,通过查看资料、询问工程建设现状和实地查看工程现场的方式,对渭河综合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小水重点县、人饮安全、重要支流治理、水保、抗旱应急、千亿斤粮食、基本口粮田等项目进行督促检查。局直属单位检查组由局纪委书记王少宏带队,对全市水利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和局直属单位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工作主要围绕项目前期和设计、建设管理、项目计划管理、资金使用和管理、招投标情况、工程质量和安全等内容展开。
通过检查,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和“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总体良好,但从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对此,检查组及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发放7份督办函和10份整改意见通知,要求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并按照整改时限上报整改结果。
此次检查有利地巩固了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完善了“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制度,为渭南水利事业“十三五”开好头、起好步打下了坚实基础。(市水务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