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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单位主要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

来源:渭南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06-08-25 00:00
     一、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认真研究,狠抓落实 
     1、结合实际主持制定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3月底前要将目标任务下达到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及基层单位。
     2、主持党委(党支部)会议,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做好单位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工作。同时,抓好班子成员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一”要求的落实工作。落实情况将作为年终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12月20日前班子成员逐人填写上报落实情况报告表。
     4、坚持政务、财务公开。结合工作实际,在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上要行之有效,扩大群众对政务、财务工作的参与和监督。
     5、继续深入开展“四廉洁”活动。全年开展一至两次有内容、有实效的活动。
     6、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监管力度,对本单位招标投标活动负全部领导责任,不得插手、干预正常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严格工程资金、质量的管理和监督,对工作中存在的吃、拿、卡、要等不良风气要坚决纠正,严肃查处。果断查处干扰投资环境的人和事。
     7、深入开展“规范执法,塑造行业新形象活动”,营造服务、发展、诚信的环境和氛围。11月10日前专题上报活动开展情况。
     8、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对单位内部出现的大案要案和责任追究案件要认真查处。
     9、抓好本单位年终的党风廉政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二、以身作则,廉洁从政,管好班子成员、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1、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办事,试行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全面推行任前公示制度和廉政考察、鉴定制度。
     2、积极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3、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不准”规定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坚决制止以开展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为名,借机公款旅游等行为。
     4、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清正廉洁,永保先进性”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岗位廉政培训,不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5、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定期向职工公布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6、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好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和诫勉谈话等廉政制度。
     7、深入推进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融入惩防体系建设继续抓紧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