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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安排 精心部署 市直水务系统全面推行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

来源:渭南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0-11-18 00:00
    近日,市水务局在直属水务系统全面推行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
    6月初,市水务局纪委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在直属水务系统推行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的通知》,要求直属灌区单位结合实际于6月底前在机关和下属各站(办、公司等) 建立“廉政灶” ,并在原有灶的基础上,加强“廉政灶”硬件设施建设,具体达到“三有”标准,即有具备接待就餐条件的专门场所;有1-2名专职炊事人员;有配套的基本设施,有条件的基层单位要建一块菜园子。在建立“廉政灶”的同时,各单位要制定和建立与公务接待相适应的卫生管理、接待登记、食品采购及验证、来人接待标准限额、被接待人员缴纳餐费、接待费用审核报销、公务接待定期核算公示、食谱公开等配套制度。城区单位因就餐人员难以固定无条件创办“廉政灶”的,要在辖区内确定一处公务接待点,并明确接待标准。
    《通知》规定,局机关干部在城区单位检查、调研等公务活动中原则上不允许用餐;在灌区单位检查、调研等公务活动中确需用餐的,一律在灌区“廉政灶”就餐,并按规定缴纳餐费。坚决禁止局机关干部公务活动中在营业性餐厅接受宴请,坚决禁止在基层单位“廉政灶”免费用餐,加重单位负担。
    为确保在直属水务系统全面推行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市局纪委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学习了“廉政灶”制度的有关规定。明确要求直属各单位财审部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得核销在营业性餐馆超标准接待公务人员的费用;灌区单位财审部门不得核销站(办、公司等)在营业性餐馆接待公务人员的费用。凡发现此类问题的,追究当事人责任,由当事人对违规核销费用予以赔付,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同时,市局将对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在水务系统顺利推行、健康运行、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