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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0-04-16 00:00
       为了深入落实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把此项工作抓实抓好,经研究,决定建立渭南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络员制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各单位要落实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固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联络工作。
       二、联络员岗位职责
      负责本单位项目台帐的建立、排查表的统计汇总工作;建立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台帐,做好查处情况月报制度;切实落实专项治理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按时做好专项治理工作信息综合上报和资料管理、归档。
       三、其他要求
       各单位务于4月2日前确定水利工程专项治理工作联络员,并将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含手机)、传真和电子信箱等情况报市水务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