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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四严格一提升”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的实施细则

来源:渭南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2-07-26 00:00
       根据市委印发的《关于在全市机关干部中开展“四严格一提升”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的意见》,为切实转变党员干部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行政效能,现结合水务系统实际,就在市直水务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四严格一提升”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安排如下。
    一、严格教育,着力加强党员干部自身建设
努力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市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学习制度,重点围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政勤政教育,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学习例会,每季度进行一次理论讲座或辅导,每年举办一次专题读书会。要建立分管领导、业务骨干轮流讲课培训制度,开展业务能力比武、工作评优选差等活动,提高做好工作、履行职责的能力。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在岗敬重事业,干事追求精品的进取意识,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单位。
    二、严格管理,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
    市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要根据单位实际建立内部岗位工作标准和行为准则。明确班子成员、科室和各个岗位的具体职责、工作标准、工作流程、行为准则、失职追究等内容,推行精细化管理,使每项工作有人分管、有人负责、有人经办,有人督促落实,杜绝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各单位要建立内部工作汇报点评制度,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工作检查,了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照岗位职责和标准,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新要求。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实行分管领导包联责任制,坚持经常性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对发现的迟到早退、脱岗溜岗、网上聊天、炒股、购物、打游戏、下棋,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等现象,采取个别谈心、提醒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及时予以纠正。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要与科室负责人至少进行2次以上谈话,要制定谈话方案,确定谈话内容并做好谈话记录。
    三、严格监督,规范公共权力依法运行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约束制衡。建立分权制衡、交叉任职、竞争上岗、交流轮岗等权力分解运行机制。重点推行轮岗制,凡在单位掌控资源监管权、行政执法权、人财物管理权等工作岗位上的中层干部,原则上三年进行一次轮岗,任满五年的必须轮岗。加快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逐岗位确定廉政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增强岗位自我教育防范意识,提高风险领域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和预防腐败的能力。继续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要建立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程序,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群众关注、社会关切的事项除涉秘不宜公开外,最大限度地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四、严格纪律,切实做到“十个不准”
    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十个不准”:
    不准违反政治纪律,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和小道消息;
    不准在工作落实和项目推进上推诿扯皮、弄虚作假;
    不准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或离岗到酒店、茶馆、麻将馆、歌厅、洗浴中心等活动场所娱乐休闲;
    不准对群众态度生硬、简单粗暴,甚至侵害群众利益;
    不准滥用职权,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
    不准对当事人故意刁难、推诿、设卡,无正当理由对管理服务对象的各类请示、申请、报告等长期积压,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或不作出明确答复;
    不准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特定利益关系人,从事与本人业务相关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不准利用公共权力,向行政管理服务对象摊派钱物、索要赞助;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宴请与高消费娱乐等有偿服务,或变相敛财,谋取不正当利益;
    不准党员干部参与赌博;
    不准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五、提升行政效能,提高服务水平
    深化效能建设,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效能投诉制、绩效考评制、执法责任制和政务公开制等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完善办事公开制度,畅通举报受理渠道,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根据工作职能向社会公开各自的年度重点工作、具体职责、工作标准、行为准则;公开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政策法规;公开服务内容、工作原则、办事程序和办理结果。局属各灌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水价,公开举报电话,全面开展灌区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依靠社会对灌区的行风建设进行监督。
    六、明确职责任务,切实抓好落实
    各单位、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宣传发动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防止走过场或流于形式。要加强对作风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作为推动发展、塑造形象、凝聚民心的重点工作来抓。市局将“四严格一提升”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于6月底前上报市局纪委。活动中要注重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于每月25日前报送活动开展情况,日常工作中好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市局纪委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联系电话:3030085,邮箱:wnswjjc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