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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水务局关于开展“吃拿卡要”、乱收费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来源:渭南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7-08-23 17:29
 

为了贯彻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年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解决市水务系统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解决“吃拿卡要”、乱收费乱摊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渭作办发〔201713号文件要求,结合市水务系统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有关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年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以“五查四整三提升”活动为主题,解决干部队伍在“吃拿卡要”、乱收费乱摊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达到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树立对外形象的目的,为实现追赶超越,率先建成“秦东水乡”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渭南做出水利行业应有的贡献。

二、  工作目标

(一) 解决吃拿卡要问题

1.索取、接受或者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2.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的安排;

3.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4.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摊派钱物、索要赞助,或要求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

5.让管理和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任何费用;

6.对管理和服务对象态度生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

7.查看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办不成书面说明制”和“服务承诺制”落实情况;

8.其他“吃拿卡要”行为等。

(二) 解决乱收费乱摊派问题

1.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设定收费、罚款项目;

2.省、市政府已公布取消、取缔和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是否仍在进行;

3.水、电、气、热收费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是否存在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行为,是否存在乱收费乱摊派等现象;

4.各类收费是否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或税务票据。

三、整治内容

(一)核查市级重点项目派驻制度落实情况;

(二)整治职能部门多头检查、无序检查的问题;

(三)整治强制管理服务对象捐款、捐物或索要赞助等行为;

(四)治理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

(五)整治强制管理服务对象接受指定中介机构服务,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报销费用等行为;

(六)严查工作人员索取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钱物和宴请等突出问题。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活动从20178月下旬开始至2017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823日至831日,各单位要对照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查,结合作风建设年查摆问题阶段的问题清单,再次征求意见,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在“吃拿卡要”、乱收费乱摊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收集问题线索,深入分析原因、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实行挂牌督办和销号管理,并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报告,于95日前报市局监察室。

(二)监督检查阶段:91日至920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市局将成立专项领导小组,通过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在水务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对问题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严肃查处。

(三)集中整改阶段:921日至930日,开展集中整改工作。既要积极总结各单位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经验,又要严格要求,督促做好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整改不到位、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市水务局“吃拿卡要”、乱收费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副书记石军武任组长,局纪委书记王少宏和副调研员张锋任副组长,成员由局监察室、人事科、计财科主要负责人组成,市直水务系统各级党委(总支、支部)都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形成合力,扎实工作,严禁形式主义。

(二)对照检查,自觉纠正。按照作风建设年整改提升阶段总体要求,集中时间开展整治工作,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对照方案中提出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到“态度端正、对号入座、发现问题、积极整改”。

(三)监督检查,严格执纪。市水务局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大检查力度,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