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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水务局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7-09-19 16:53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站、办):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根据中、省、市纪委“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的工作部署,现就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纪律提出以下要求,望各单位、机关科室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教育管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单位不发生违规违纪问题。

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局属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对作风建设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要开展节前专题廉政教育,早打招呼早提醒,早作准备早预防,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落实各项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督促同级纪检监察组织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决制止公款吃喝、公款送节礼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重申加强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工作的相关规定》等有关规定,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严格纪律要求,明确“五个严禁”

党员干部要加强“八项规定”、“廉政准则”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的学习落实,坚决做到执行不打折、不变通、不走样,坚决杜绝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坚决做到“五个严禁”: 1.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月饼等各种节礼;2.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3.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以及工作日午餐饮酒等;4.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以及借工会、学会、协会等名义滥发钱物;5.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组织和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要牢记职责和使命,始终绷紧党纪国法这根弦,严格自我约束,保持政治定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各单位纪委、纪检专职人员要聚焦主责主业,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肃执纪问责;要畅通监督渠道,公开举报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重大舆情应对和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收集等工作。局纪委将牵头有关部门,在全局范围开展明查暗访,对违反“五个严禁” 等违纪行为和作风纪律进行专项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通、打折扣等顶风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执行“五个严禁”不力,致使本单位奢靡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渭南市水务局

                                                             2017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