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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洛惠渠灌区三大措施确保新农业供水价格执行到位

来源:渭南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9-02-25 21:03

    在今年春灌中,渭南市洛惠局灌区按照粮油作物、经济作物、其他用水三大类分别计价,实行终端水价制度、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为确保新的农业供水价格机制能够全面执行到位,洛惠局灌区采取三大措施促进农业节水增效。

    一是扎实做好宣传公示工作,营造良好的价格改革氛围。采取印发通告、彩印传单、集会宣传车、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深入村组、农户和地头,宣传水价综合改革政策,力争使灌区新的农业供水价格及其综合改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落实配套措施、整体推进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严格按照“段斗干部设置管理细则”、“末级渠系管理费使用管理办法”,管好用好末级渠系管理费用,妥善合理的提高广大行水干部、村组管水员的误工补助,加强基层行水组织建设。利用专项资金和维修养护资金,进一步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建设。在斗渠和分引渠口分别设置量水堰或计量标尺,实现“以斗口计量为准、双标尺,同计量”,斗口为计量标尺,分引渠口为监督标尺。按照管理局有关水权确认、证书发放及其管理交易等办法,积极完成水权制度改革任务,实现节水减负增效的改革目标。三是加强水费廉政建设、保障改革顺利实施。加强本辖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恢复过去水费收缴登记造册制度,完善和强化“造册登记、统一票据、明码标价、一价到户,统收统管、开票到组、公布到户”制度。由收费员持证收费,每灌季结束后,将用户的用水时间、用水量、浇地亩次和收费金额造表进行张榜公布。及时受理用水户查询,对农户提出的问题及时答复解决。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设立督察小组,聘请农民义务监督员,对段斗、村组和个人价外加价、虚假水量、搭车加码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坚决取缔村组集体或个人以“一事一议”的方式价外加价的行为,保障终端水价的顺利实施。加强对末级渠系管理组织,尤其是农民用水者协会、改制斗的账务监管,建立水费收缴台账,健全财务收入账目,规范供水收费行为,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