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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煤油气水土流失补偿费
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来源:农建办 发布时间:2010-07-08 00:00

 

    截至6月30日,我市共征收煤油气水土流失补偿费1950万元,占全年任务的65%,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为了有效遏制因煤炭、石油、天然气开采,造成的地表塌陷、地下水位下降、植被衰退,水土流失加剧等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促进水保生态建设和能源资源开发的可持续发展,省政府颁布了《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省政府办法出台后,市财政、水务部门立即启动了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征收前期工作。今年3月25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煤油气补偿费征收专题会议,对在补偿费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协调解决,废止了与《办法》相违背的地方文件,根据目前煤气资源实际年开采量,确定了我市今年煤炭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征收任务为3000万元。
  随后,由市水务局牵头,市、县地税局、水保站开展了补偿费的征收工作。一是深入煤炭生产企业,开展了扎实有效地宣传教育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好《办法》,对于加快我市煤气资源开采区水土流失治理,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二是通过计划、煤炭等部门,摸清了我市煤炭和天然气资源开采企业的经营情况,为征收工作提供了详实的第一手资料。三是相互协作、多方联动、扎实开展征收工作。财政、地税、银行等部门相互协作,加强了对水土流失补偿费征收涉及的韩城、合阳、澄城、蒲城、白水等县市的监督检查,确保了水土流失补偿费足额征收、及时入库和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