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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专题学习会

来源:渭南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9-12-13 21:36

(记者 王军江)12月12日下午,我市举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专题学习会。市委书记魏建锋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上领导马赟、吴蟒成、王瑞峰、孟小瓒、王玉娥、王心、刘凯、郭永峰、高洁、杨建琦、张开参加会议。
  会议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田文平作专题辅导报告。报告从《条例》修订的背景、立法过程、主要内容等三个方面作了深入浅出的解读,让大家对《条例》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也为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抓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指导。
  魏建锋指出,保护秦岭生态系统,既是贯彻落实“两山”理论、建设生态文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具有非常重要的经济、社会、生态和文化价值。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以更加鲜明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举措、更加过硬的作风,依法推进秦岭区域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和生态修复等工作,全面抓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特别是涉秦岭的县(市、区)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主动做好《条例》的宣传普及,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知晓率,不断增强依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能力和水平。
  魏建锋要求,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成员单位要依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抓紧启动我市《规划》的修编,加快完成县域“三区三线”划定,健全完善市、县、镇、村四级网格体系,实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更加规范专业、更加科学有效。市秦岭办要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巩固完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形成秦岭生态保护工作合力,坚决守护好秦岭这一我国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来源:渭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