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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通知贯彻落实市委庄长兴书记指示精神

来源:防汛办 发布时间:2011-06-11 00:00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市水保站,市石堡川水库管理局、市涧峪水库建设管理局、金堆城钼业公司:   
    2011年5月18日,陕西日报刊登的《省防总要求汛情传递要及时准确》一文中省防总要求:各市(区)防指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扎实做好报汛工作,确保今年汛期各类雨水情信息及时准确传递。为此,市委庄长兴书记做出重要批示:请市防指按省上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为了贯彻落实庄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搞好今年汛情传递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水库报汛    
各中型水库及重点小(一)型水库,要按照省防总及市防指要求进行报汛,汛期每日8时,非汛期每月1日、11日、21日8时,通过水文信息智能传输机分别向西安水文局和市防汛办报送水雨情信息。在洪水期启闭闸门泄洪时应及时加报水库水情过程,并按照涨水四级(8段8次)、落水三级(4段4次)报送水情信息。薛峰水库和尤河水库每月1日、11日、21日8时,必须及时向省防汛信息中心和西安水文局分别报送旬、月水库信息,包括入库流量、出库流量、蓄水量、水位和旬月雨量(包括旬、月雨量为0的情况)。 
    二、河道报汛    
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要根据辖区河道防汛抗洪工作需要,解决落实各河道上游水文(水位)站及雨量站报汛工作,委托相关报汛站开展报汛服务,并按照不同隶属部门分别签定委托报汛任务书,搞好汛期河道报汛工作。      
    三、雨情预警    
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雨情,在收到气象部门预报后,能够及时通知各乡镇及受暴雨洪水危害的村庄,做到提前预警,确保人员财产安全,把危害降到最低。      
    四、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要高度重视汛情传递工作,按照市委庄长兴书记指示精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管理,认真检查落实报汛措施,确保汛期各类雨水情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坚持做到不迟报、不错报、不漏报,务必保证测得出、报得准、传得快,切实提高报汛工作时效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