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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防汛办 发布时间:2015-08-18 00:00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山洪灾害突发性、致灾性强,是洪涝灾害中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灾种。近期,受极端强对流天气影响,我省多地突发阵性强降雨,并伴有雷电、大风、冰雹等,引发山洪、泥石流、滑坡和内涝灾害,山洪已致我省汉中、西安等地多人伤亡,灾害惨重。省防总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汛旱指〔2015〕59号),对防御山洪灾害工作作出安排。目前正值防汛关键时期,结合我市实际,就贯彻落实省防总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山洪灾害防御措施,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分工责任制,突出抓好县区、镇办、村组和工矿企业、学校、医院、旅游景区、涉河管理单位等责任制的落实,严明防汛工作纪律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山洪灾害各项防御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避免山洪灾害群死群伤事件发生,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二、严密监视汛情,及时预警预报。各级气象部门要严密监视天气变化,及时准确发布暴雨预报。各级防汛部门要严格值班带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和处置。要充分发挥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和简易观测预警设备、群测群防措施的监测预警作用,重点落实镇办、村组山洪灾害预警、撤离、警戒责任,一旦发现特殊天气和突发暴雨,要迅速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村、到户、到人,坚决果断组织撤离危险区群众,并实施严格的警戒管理,切实做到预案到村、预警到户、户户叫醒、联防联抗,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广泛宣传教育、突出警示提醒。各县市区特别是南部山洪灾害威胁严重的地区,要针对山洪灾害防御,广泛开展防灾避险常识和暴雨山洪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在山丘区、溪河沿岸和城镇低洼内涝区等受暴雨山洪威胁区域,设置规范醒目的警示提醒和撤离转移标志,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介,开展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培训,增强广大城乡居民防灾避灾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南部山区各县要切实做好景区、峪道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严防暴雨行洪期间游人进入山区河道、沟道,避免发生不安全事故。
    四、加快项目推进,尽早发挥作用。对已安排的2013~2014年度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任务,各县市区要对照建设任务,严格按照《陕西省防御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技术要求》,加快建设,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2015年度建设任务即将下达,要加快组织实施,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对因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而造成责任事故和灾害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渭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