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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行城市饮用水源地安全保护工作专项检查

来源:水资办 发布时间:2008-05-20 00:00
      根据国家水利部、省水利厅关于严密防范水利恐怖袭击,做好水源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市水务局渭水发[2008]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安全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5月7-9日,市局对全市城市重点地表饮用水源地安全保护工作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采取看资料、听汇报、实地查看等形式,检查了韩城、澄城、临渭区水务局及石堡川水库、涧峪水库饮用水源地安全保护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安全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冒雨实地查看了韩城市薛峰水库、澄城县五一水库、临渭区尤河水库、涧峪水库。通过检查,大部分县(市、区)能够按照中、省、市文件规定精神,全面开展饮用水源安全保护工作。一是思想重视,将饮用水源安全保护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扎实开展城市饮用水源地安全保护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防群治意识。能够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插标亮界,设立隔离栏杆。对水资源短缺形势进行广泛宣传,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保护意识,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加强防范,确保水质安全。大部分地表饮用水源管理单位编制完成了城市饮用水源地安全保护应急预案,建立了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水质状况。四是加强安全巡查,落实责任。大大加强了水源地保护范围以内、沿途供水管线的安全巡查工作,明确巡查范围、路线及时段,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将安全保护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存在着个别饮用水源管理单位安全保护工作不力,应急预案编制滞后,未建立水质监测长效机制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要求:一要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饮用水源安全保护工作。饮用水源安全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饮用水源安全保护工作已经成为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也是防范水恐怖事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奥运期间水源安全,不得有丝毫麻痹大意。二要加强宣传,提高群防群治意识。要通过标语、广播、电视等形式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安全保护工作宣传力度。公布举报电话,发现可疑的人、可疑的事立即报告,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三要加强水源地安全保护预案编制工作,落实保护责任。澄城五一水库要尽快编制饮用水源地安全保护应急预案,落实值班制度,于5月20日前将应急预案及值班制度上报市局。四要认真做好水质监测报告工作。韩城薛峰水库、澄城五一水库、涧峪水库、石堡川水库要尽快建立水质监测报告制度,定期监测水源地水质状况,向社会公布。韩城薛峰水库、临渭区尤河水库要切实加强库区及河谷两岸“农家乐”餐饮娱乐活动的综合整治,严防死灰复燃。从而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确保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五要认真整改。存在问题的县(市、区)要按照市上要求,认真整改, 6月份市上要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