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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史新民副主任检查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贯彻执行情况

来源:渭南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08-06-18 00:00
      6月10日至12日,市人大副主任史新民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情况进行了检查。
  首先,史新民副主任听取了市水务局石正福局长近三年来全市水法宣传、工程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防洪保安、依法治水等基本情况的汇报。在听取汇报后,史新民强调,我市是一个水资源贫乏的地区,水资源的短缺已成为制约我市经济发展的瓶颈,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水利工作,要严格贯彻落实《水法》的各项内容,为我市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持。
  随后,史新民副主任一行检查了市涧峪水库建设情况,韩城龙钢集团节水项目、全省水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合阳水政监察大队和大荔县380岩溶水育红水源地保护及农业节水灌溉工作。检查结束后,史新民副主任指出,各级水利部门要按照《水法》要求,做到以下“四点”:一是依法管水。要利用《水法》等水法规,依法管好水资源、水利工程,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水资源和水利工程的违法行为,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支撑。二是依法用水。我市作为一个水资源缺乏的地区,水资源已成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制约“瓶颈”,各级水利部门要保护好水资源,确保我市经济持续增长。三是依法节水。在水资源总量不能增加的情况下,要做好节约用水工作,要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应用节水器械,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四是依法保护水。水资源作为不可再生资源,要把水资源的保护上升到战略高度,要制定长期规划,有序、有节、合理开发水资源。
  市水务局、韩城、合阳、大荔主要领导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