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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石川河城区段、南社段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渭南市水务局计财科  发布时间:2015年3月11日
   1.招标条件
   富平县石川河城区段、南社段防洪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利厅以陕水规计发〔2014〕166和16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和地方配套资金,总投资1367.77万元(城区段847.48、南社段520.29)。招标人为富平县石川河综合治理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为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监理标项、二个施工标项,主要内容为:
   监理标项  富平县石川河城区段、南社段防洪工程项目建设期施工监理。
   施工Ⅰ标项 石川河南社段防洪工程:治理河段长度1.4km,新修护岸1993m,拆除原浆砌石40m,新修下河路2处。
   施工Ⅱ标项 石川河城区段防洪工程:治理河段长度3.76km,新修护岸2539m,新建下河路2处,新修堤顶道路2595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堤防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接受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水利企业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15年3月20日至3月24日(含节假日),每日8:00~12:00, 14:00~18: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件在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施工标项3000元/套,监理标项2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9日,地点待定。
   5.2 逾期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渭南水利信息网和《三秦都市报》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富平县石川河综合治理项目办公室
   地 址:  富平县人民路
   联系人: 张西强    电话:0913-2262911
   代理人: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审计大厦八层
   联系人:王惠民   电话:0913-8138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