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渭南市水务局计财科 发布时间:2015年3月31日
1.招标条件
潼关县2014年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潼河项目区潼洛川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已由渭南市水务局渭水发【2015】15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潼关县水土保持工作站,招标代理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9km²。其中:坡改梯:21hm²,营造水保林96hm²,栽植经果林25hm²,封禁治理77hm²,新修生产道路1km,道路绿化1km,修排水沟渠0.6km,沟头防护3.0km,植物护埂3.0k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03月31日至2015年04月09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提供清晰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介绍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证,陕西省以外企业需提供《省外企业入陕备案证书》。2015年04月10日至2015年04月14日(节假日不休)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3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 04月30日,地点待定。
5.2逾期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考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潼关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联系人:马工
电 话:13571533157
代理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郑磊
电 话:029-88607920-810 15191432862
地 址:西安市高新四路世纪颐园A座20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