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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渭南市水务局计财科  发布时间:2015年4月14日
   1.招标条件
   蒲城县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已由陕发改农经[2015]27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蒲城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施工标项。施工Ⅰ标项:涉及孙镇、洛滨和高阳3镇9个村。新建基本口粮田700亩,改造提高基本口粮田700亩,田间设施配套面积1900亩(新修引水渠道9.58公里,铺设PVC管3.32公里,新打机井2眼,改造抽水站1座,修筑生产路2.6公里),土壤改良100亩;施工Ⅱ标项:涉及上王、翔村、罕井和椿林4镇7个村。新建基本口粮田400亩,改造提高基本口粮田1000亩,田间设施配套面积1900亩(新修引水渠道4.11公里,铺设PVC管9.86公里,新打机井2眼,改造抽水站1座,修筑生产路4.4公里),土壤改良100亩;施工Ⅲ标项:涉及城关、桥陵和兴镇3镇6个村。新建基本口粮田500亩,改造提高基本口粮田800亩,田间设施配套面积1700亩(新修引水渠道7.8公里,新打机井3眼,改造抽水站1座,修筑生产路6.5公里),土壤改良400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投标人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04月14日至2015年04月20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提供清晰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介绍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证,陕西省以外企业需提供《省外企业入陕备案证书》。2015年04月21日至2015年04月27日(节假日不休)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3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 05月15日,地点待定。
   5.2逾期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考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渭南水利信息网》、《陕西工人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蒲城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林主任
   电  话:13571528280
   代理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郑磊
   电  话:029-88607920-810  15191432862
   地  址:西安市高新四路世纪颐园A座20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