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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的通告

来源:渭南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0-12-31 16:31

 

为持续巩固渭南市疫情防控成果,全面扎实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切实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从严管控、精准防控,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坚持“人,物、环境”同防,严格落实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家庭个人自我防护责任,严防死守,确保不出现聚集性疫情。

二、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各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培训等活动。确需举办活动的要压缩规模、控制人数,严格落实核酸检测、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组织或承办200人以上的大型线下活动,或者有境外、省外等重点地区人员参加的,组织或承办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按属地管理原则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在“双节”期间,应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得组织、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全市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头在市内过节。

三、从严管控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渭返渭人员。要加强对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等重点地区来渭返渭人员大数据信息分析和排查,及时将重点人员纳入追踪管理和服务范围,织密织牢防控网。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等重点地区来渭返渭人员要主动向所在村组、社区和单位登记,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健康状况等信息,一律接受核酸检测,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配合做好社区随访管理和健康监测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四、加强进口货品全链条管理。凡进入我市进口货品,快递物流经营单位须对其外包装进行预防性消毒。凡从事进口货品相关从业人员,要规范佩戴手套、口罩,穿着工作服,事后及时规范洗手。对进入我市辖区的进口冷链食品执行提前24小时备案制,所有进口冷链食品进入各县(市、区)集中监管仓统一管理,做到“一批次一检测”、“先检测、再消毒、后分发”,实现全链条、信息化追溯管理。

五、落实公共场所防控措施。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影院剧院、网吧酒吧、餐馆酒店、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铁路、公路等交通场站,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母婴服务类机构等特殊场所,要加强出入人员控制,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和公共区域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各旅游景区要引导游客错峰旅游,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六、加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医疗机构在门急诊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所有就诊人员必须扫健康码、戴口罩、测体温,实行闭环管理。要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要落实好“一患一陪护”制度,对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住院前全面进行核酸检测。个人诊所不得接诊发热病人。药店出售发热药物要实行实名登记和报告制度。

七、强化村组、社区疫情防控。坚持网格化管理,及时从细从严摸排掌握外来人员及返乡人员有关情况,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对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渭返渭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跟踪管理和服务。婚丧嫁娶要实行向村组、社区报告制度,控制参与人数,保障食品安全,落实防控要求。

八、强化学校疫情防控。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各级各类学校做到有序、错峰放假开学,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各级各类学校在放假前要对学生和教职员工开展一次疫情防控健康教育,教育师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和室内密闭场所。假期内,学生和教职员工原则上不得到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探亲旅游。开学时,对从国内低风险地区返回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做一次核酸检测;对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落实隔离、检测等防控措施。

九、有序开展疫苗接种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我市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要求,规范有序开展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工作。

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庄、家庭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垃圾分类管理,定期开展卫生死角清理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营造干净、卫生、整洁的人居环境。

十一、做好个人自我防护。广大群众要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倡导不握手,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分餐制、“一米线”、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在“双节”期间,做到非必要不离渭,非必要不出境;减少走亲访友活动,家庭聚会最好控制在10人以下;购买进口海鲜及冷冻肉类产品、接收进口邮件及货品时,应做好个人防护,严防接触性感染;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凡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有关防控措施,以此通告为准。

                                   

                                  渭南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