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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印发《脱贫攻坚饮水安全达标核查认定工作指导意见》

来源:渭南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7-11-08 14:41

10月22日,省水利厅印发《脱贫攻坚饮水安全达标核查认定工作指导意见》,规范各地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饮水安全达标核实认定工作,确保贫困群众饮水安全脱贫如期迈进小康社会。

按照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我省脱贫攻坚饮水安全评价指标主要有3项,一是贫困户脱贫: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居民生活用水量达到20升/人/日以上,供水到户或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供水保证率一般地区不低于95%、严重缺水地区不低于90%;二是贫困村退出:行政村内全部农户生活用水达到饮水安全标准;三是贫困县摘帽:全县农村饮用自来水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例不低于90%。

《指导意见》规定,我省脱贫攻坚饮水安全达标核查认定工作,坚持“锁定对象、精准发力、分级负责、全面覆盖”的原则,采取“县级对标自查、市级核查评定、省级抽查审核”的方式实施。县级具体负责贫困户脱贫饮水安全达标核查认定,市级主要负责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饮水安全达标核查认定,省级着重负责贫困县摘帽饮水安全达标市级认定意见的抽查审核,积极构建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相关部门齐配合的“层级负责、协同推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新机制,确保省负总责有紧迫感清清楚楚,市县落实有责任感实实在在,贫困户有获得感明明白白,全面打赢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总体战。


来源:陕西省水利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