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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渭南市政府部分部门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渭南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7-11-13 08:41

为进一步优化市级机关(单位)公务员队伍结构,拓宽公务员选用渠道,形成从基层选拔人才的良性机制,服务全市“三地一中心”建设,助推追赶超越,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渭南市市级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流动调配工作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决定,为渭南市政府办、市财政局等7 个部门(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职位

本次公开为渭南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文旅局共7部门(单位)遴选科员职位,职位总计14个、遴选16人。具体职位信息详见《2017年渭南市政府部分部门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渭南市直部门、县(市、区)及乡(镇、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县(市、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需在县(市、区)工作满三年(含试用期),乡(镇、办)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需在乡镇工作满五年以上(含试用期),市级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需在单位工作满两年(含试用期),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具备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所列条件,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表》(附件1)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

(三)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回避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工作程序

本次遴选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遴选公告及相关事项,在渭南市人民政府、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发布。

渭南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weinan.gov.cn)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snwn.lss.gov.cn)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除本《公告》同时在上述网站发布外,随后相关工作安排及公告均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其他网站不再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15日至11月17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渭南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1楼大厅(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东段),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方法:

1.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报名人员需下载《报名推荐表》(见附表2),如实填写报考信息,选报职位。

3.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任免机关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选调生同时提交所在县(市、区)组织部门同意意见)。

4.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并附个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4 张)及其他报名所需材料报遴选部门。

报名时还需提供:(1)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个人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报考综合文字(材料)岗位工作人员同时提交本人近年来撰写的具有代表性文字材料3篇。

未能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以上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三)资格审查

遴选部门现场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报市人社局(公务员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公开遴选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市人社局(公务员局)依据报考人员初审情况商遴选部门(单位)确定保留、缩减或取消遴选计划。已通过资格复审的被取消职位的报考者,由被取消职位所在的遴选机关告知报考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报考者重新确定报考职位,在原《报名推荐表》上将“遴选机关及职位名称”和“职位代码”两项手写修改后报该职位所在遴选机关,并联系改报资格审查事宜,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在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报考者于2017年11月21日至 11月23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市场613室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体检等程序必须出示的凭证之一。逾期未领准考证产生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公务员法和公文写作等综合素质。笔试由市人社局(公务员局)负责组织,报考者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24日上午9:00至11:00,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

2.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胜任遴选职位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由各遴选部门(单位)组织,市人社局(公务员局)负责考务指导监督。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时间为2017年11月24日下午 14:00至16:30,地点与笔试相同。

3.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笔试和职位水平测试后一周内,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考试人数与遴选计划3:1的比例,依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考人数与遴选计划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由各遴选部门(单位)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遴选单位确定并通知面试人员。市人社局(公务员局)负责指导监督。

如果出现参加面试人数等于遴选计划数的职位,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60分),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4.综合成绩和体检人选确定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体检人选与公开遴选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

(五) 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由各市人社局(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医院收取,考生自理。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依据综合成绩递补一次。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各遴选机关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标准。对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进一步核实,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形成的缺额,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办理手续

1.公示

拟遴选人员名单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考生,如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形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2.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市人社局(公务员局)统一下发公开遴选结果通知书。遴选人员凭通知书办理转任等有关手续。

四、纪律要求

参加公开遴选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要严格遵守公开遴选纪律和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开遴选工作秩序,确保遴选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考者,一经查实,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印发的《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录用,并做出相应处理;对在公开遴选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并严肃处理。

其他事项

职位咨询:遴选职位表中所列遴选部门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渭南市人社局(公务员局)0913-2363086。

附件:

1.2017年渭南市政府部分部门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17年渭南市政府部分部门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渭南市公务员局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