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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石川河溢流堰整改情况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论述,认真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现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石川河溢流堰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

      省有关部门日常水量调度中,仅对渭河及5条支流提出生态流量要求,其他支流没有明确指标。渭河支流石川河流域内有35座水库,开发利用程度高,河道生态水被挤占,多处河道断流。其中桃曲坡水库通过引水枢纽工程,将上游来水“吃干榨净”,长期不泄放水量,只在汛期个别时段开闸泄洪,导致下游石川河主河道长年断流。该流域一些地方还违背生态规律,将修建景观工程作为河流整治内容,在河道干流修建30余座橡胶坝、拦水坝,河流连通性被打断,生态系统遭到破坏。咸阳市清河、泔河和冶峪河,宝鸡市千河流域等生态流量也未能得到有效保障。(省序号三十,配合整改)

二、整改目标

     拆除溢流堰14座,建立河道长效管控机制,确保行洪畅通。

三、整改时限

    2022年12月底。

四、整改措施

    1.在考虑河道行洪安全的前提下,2022年6月底前,石川河富平段在已拆除11座拦水坎的基础上,再拆除14座溢流坝。(富平县负责)

    2.强化保留的石川河富平段2座橡胶坝和2座溢流坝运行管理,完善汛期调度运行方案,落实管理责任。(富平县负责)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关于第1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石川河富平段在已拆除11座拦水坎的基础上,2022年5月7日一30日,按照整改措施要求拆除了石川河富平段14座溢流坝。

   2.关于第2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保留的2座橡胶坝和2座溢流坝强化了运行管理,并根据汛情完善了汛期调度运行方案。

六、完成效果

     富平县在已拆除10处拦水坎和1座施工围堰的基础上,组织自行整改拆除了14座溢流堰,保留了具有灌溉、分洪及水系连通功能的南索及湾渡2座溢流堰和县城区2座橡胶坝。富平县已根据汛情完善了《橡胶坝汛期调度运行方案》和《富平县石川河湾渡坝及南索坝防洪调度预案》,建立了河道长效管控机制,确保行洪畅通。2022年12月7日,市水务局组织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石川河溢流堰整改情况市级现场验收工作,通过现场核验、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验收复核,认为该问题已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到位,同意通过县级自验和市级现场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渭南市水务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寄递的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19日

受理单位:渭南市水务局

监督电话:0913-2933305

联系地址:渭南市临渭区车雷大街69号东配楼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