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印发《渭南市水务局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3-03-26 00:00
各县市水务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做好2013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渭南市水务局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计划,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渭南市水务局
                                               2013年3月19日
 
 
附件:
 
渭南市水务局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2013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13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落实水利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深化“打非治违”,加强水利行业全员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较大和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全面完成市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学习,增强安全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中、省、市关于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水利安全生产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充分认识搞好安全生产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要求。认真分析水利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薄弱环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使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真正知法、懂法、守法,做到人人讲安全,处处防事故。
    (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安全监督职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职责,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要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的安全监管。要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级各单位主要行政领导,将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将水利工程建设的施工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个施工企业。切实夯实重点水源、农田水利、防洪保安、城乡饮水、水土保持、水电、渔业、水库(病险水库)以及在建水利工程,特别是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责任。
    (三)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重点抓好重点水源、农田水利、防洪保安、城乡饮水、水土保持、水电、渔业、水库(病险水库)和水利施工等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结合水利行业生产特点,及时分析水利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认真做好隐患排查,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理,防患于未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领域和项目,要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推行挂牌督办制度,以促进隐患治理和整改工作落实。同时,对完成除险加固但尚未通过竣工验收和洪水考验的水利工程,安全问题仍不容忽视,要列入排查范围,继续加强排查,完善治理措施,确保工程安全隐患消除。
    (四)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贯彻《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进一步强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指导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市县对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与抽查。重点检查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状况和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应急预案完善情况和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情况,尤其要加强涉及公共安全的水库、淤地坝、水电站、供水等水利工程的安全检查,确保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组织做好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和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水利生产安全。同时,要加大对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涉险事故的督导、通报和查处力度,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五)抓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贯彻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强化对施工企业的管理,按照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事件,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把好建设市场准入关,认真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业绩,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坚决不允许进入水利施工领域,从源头上防范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即“三同时”的规定,抓好水利工程安全设施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要细化施工各环节的安全生产措施,严格执行施工人员持证上岗,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加强交通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生活区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安排施工,防范高处坠落、坍塌、滑坡、岩爆、触电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度汛方案,防范溃坝、围堰溃决事故发生,确保水利建设施工安全。
    (六)加强水利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各级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充实管理人员,确保监督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抓好市水务局直属单位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指导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监管机构,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和承担建设任务的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专管人员,确保水利项目施工安全。同时,加强水利安全监管队伍廉政建设和能力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努力建立自觉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水利事业安全发展的高素质水利安全监管队伍。
    (七)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按照市政府与各级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把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目标责任书的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各有关单位和参与水利施工的企业,加大督导、协调和检查工作力度,促使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同时,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考核有关要求,抓好市、县以及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工作,认真做好迎接省水利厅对我市安全生产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八)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着力推进安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扎实做好水利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组织开展好水利职工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通过学习使广大干部职工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具备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增强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能动性,不断提高各级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九)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等,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及党和政府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开展好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第1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努力营造“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促进安全意识的全面提高。
    (十)抓好重要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要按照中省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春节、“两会”、国庆、元旦以及汛期等重点时段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以水源工程、在建水利项目和人员密集场所等为重点,加强隐患排查、安全保卫和值班巡查,严防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十一)加强防火和车辆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广大干部职工防火安全意识,推进消防工作制度化建设。切实抓好消防检查和隐患整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办公、居住及生产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车辆安全管理,确保交通安全。
    (十二)规范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按照省、市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有关规定,落实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月报和快报制度,继续做好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月报季报通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报告的准确、及时、可靠。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各县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责任,要将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作为一项重点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机制,狠抓责任落实,强化监督管理。单位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解决落实中遇到的问题,逐级分解目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县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重点工作,提出工作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好彻落实工作。要及时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目标考核要求,做好阶段总结,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水利安全生产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统筹兼顾、点面结合。各县各单位要将重点水源、农田水利、防洪保安、城乡饮水、水土保持、水电、渔业、水库(病险水库)等领域的工程运行管理、工程建设作为水利安全生产的重点,切实抓好隐患排查、事故防范和安全监管工作。既要突出重点时段以及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和重大危险源,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和其他作业场所和部位,做到不留死角,切实把隐患治理和事故防范工作抓好抓实。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县各单位要按照本要点要求,加强协调联动和沟通配合,与防汛检查、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紧密结合,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落实。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舆论工具,及时反映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安全生产的良好舆论氛围。要认真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和现场、找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