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渭南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渭网信发〔2017〕5号)要求,现将渭南市水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予以公开。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l2月31日。本报告采取主动公开形式。
一、概述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水利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市网信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安排,始终坚持围绕水利改革、服务基层群众的指导思想,以政务公开促水利工作效能的提升,加快全市水利系统实现追赶超越的目标。认真按照各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充分利用省水利厅、市政府、市水务局机关门户网站和渭南水务快讯等平台,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我们根据“十三五”全市水利工作发展的要求,调整充实了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副书记石军武担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李春荣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及机关网站信息的及时更新和管理,局防汛办通讯科负责技术保障。我局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的目标责任考核当中,充分利用省水利厅、市政府、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职责明确,措施具体,及时准确,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
(二)注重学习,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我局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机关学习的一项内容,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法规和知识,全年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学习4次,并邀请专业人员重点辅导了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程序和方法,提高全体人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多措并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果。一是强化窗口建设,提高办事效率。按照“一个窗口对外”的要求,常年派驻五名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水利窗口工作,全年共受理水行政许可审批项目35个,各项行政审批工作依法进行,提前办结,从未出现违规现象,没有收到投诉举报,我局服务窗口连续被评为“市级单位红旗窗口”。二是对市水务局机关门户网站进行了改造升级。在市网信办的指导下,我局利用市网信办的统一平台新建了市水务局网站,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重新规划设置了栏目,并明确了专人进行网站的管理、更新。市水务局网站内容完备,查询便捷,信息更新准确,成为我局信息发布、联系基层群众的重要窗口。三是利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水利法规和办事程序。2016年3月22日,我们组织驻渭中、省、市、区涉水单位及高新区、经开区等在中心广场举行宣传活动。此次活动以“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为主题,重点对《水法》、《防洪法》、《地下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宣传,同时,各单位还结合自身实际,宣传水灾害防治、抢险等知识,增强了广大市民的水法治观念和节水、护水意识。活动期间,共布置展板85块,悬挂条幅23条,发放宣传资料6350册。四是通过报纸、电视台开设的《向人民报告》、《环境热线》等栏目,向社会公开水利工作情况,倾听各方面的建议意见,促进水利工作任务的落实。在陕西省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统一发布平台公开了83项权责事项;五是在市政府、市水务局网站及时公布机关经费、“三公”经费预算及水利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通过陕西省水利厅、渭南市政府、渭南水利信息网站、《渭南水务快讯》等主动公开各类水务信息共693条,公开范围涉及行政法规、政府文件、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内容。全年共办理、回复市政府12345热线36件,办理《关于加大对华阴南山支流应急分洪利用工程支持力度的建议》、《关于支持解决临渭区渭北地区农田内涝盐碱问题的建议》等人大代表建议11件,办理《关于加强渭河生态景观长廊安防措施的建议》、《关于落实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费用的建议》等政协委员提案14件,全部提前办结。我局荣获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接到依申请公开1件,已及时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虽然我们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制度,强化了督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还不强。二是公开的形式与基层单位、群众的需要仍然存在差距。
在新的一年里,我局将继续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加强对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法规知识的培训,健全公开制度,明确措施,强化督促,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全市水利工作实现新的突破。
渭南市水务局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