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先生:
收到你的情况反映后,我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对此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富平县水务局接到此项事情后,安排供水公司工作人员会同富平县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经调查,富平县频阳大道中段(怡宝小学东边十字路口拐角楼)道北小区自来水由省水务集团富平县供水有限公司提供,供水公司工作人员走访了小区其他同水源用户了解饮用水情况,其他用水户均表示在使用自来水后未有身体不适、腹泻等现象。
随后,水质监测中心工作人员在你家中取样检测,经检测,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9月27日,富平县供水公司工作人员已向你反馈了检测结果。
感谢你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渭南市水务局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