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强专家参与公共决策行为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评标专家个人信息造假、评标履职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现就我市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清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
二、专项清理重点内容
1.专家的个人申报证明材料(学历、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等)是否真实准确;专业与职称、执业资格或从业经历是否匹配、是否存在弄虚作假。
2.专家是否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因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违法违规,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是否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应当回避而不回避。
4.故意擅离职守,违规传递评标评审信息或进行非正常业务性沟通。
5.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或无正当理由随意否决投标,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
6.私下接触投标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且存在不公正评标等违法行为,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7.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接受单位、个人明示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要求。
8.违规打探项目信息,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
9.组建或加入微信、QQ等网络通讯群组违规交流、获取项目信息,组织相关利害关系人围标串标。
10.评标结果公示前,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评标项目情况、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情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和评标结果。
11.主动透露或泄露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评审有关情况。
12.在合法的评标劳务费之外额外索取、接受酬劳。
13.专家资格其他应当清理的情形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监督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及邮箱:
0913-2933200 wnswjjgk@163.com
2.举报地址:
渭南市水务局建设监督科(市民综合服务中心东配楼323室),邮政编码:714000
3.受理举报时间:
工作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夏令时下午15:00至18:00)
四、相关要求
1.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须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单位、人员、具体事项内容。
2.举报人对投诉举报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涉嫌犯罪的,视情节轻重,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3.市水务局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情况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渭南市水务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