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投标管理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澄城县城乡一体化项目温泉农村供水交道片区交道村等七村村组管网改造提升工程(二期)已具备招标条件,同意工程招标工作由项目法人委托熟悉水利工程招标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完成。项目法人应进一步细化明确组织机构的相关职责,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二、依据渭南市水务局《关于澄城县城乡一体化项目温泉农村供水交道片区交道村等七村村组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渭水发〔2022〕397号)文件精神,根据资金落实情况,按照工程布置和技术要求,同意将澄城县城乡一体化项目温泉农村供水交道片区交道村等七村村组管网改造提升工程(二期)划分为两个施工标项。
主要建设内容:
施工Ⅰ标项:新建配水管道19012.3m,其中PE100级DN125PE管1687m,DN110PE管755.2m,DN90PE管373.2m,DN75PE管1111.5m,DN63PE管2235.5m,DN50PE管8187.1m,DN40PE管4662.8m。新建检修闸阀井47座,DN25闸阀868户,DN15射频卡预付费式水表868个。
施工Ⅱ标项:新建配水管道20081.7m,其中PE100级DN125PE管1444m,DN110PE管971.8m,DN90PE管2509.2m,DN63PE管3539.7m,DN50PE管5849.1m,DN40PE管5767.9m。新建检修闸阀井43座,DN25闸阀952户,DN15射频卡预付费式水表952个。
三、该工程的施工标项招标工作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公告必须在省级以上指定媒介发布,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招投标工作。
四、施工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要严防借用资质、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对有严重失信行为和不良行为的投标人加以限制。
五、开标、评标及定标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招标投标规定进行,招标人应采用无标底或招标人不编制标底的复合标底招标。原则同意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5人从陕西省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库中抽取,2人由业主单位代表组成。项目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
六、请按照有关招投标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招投标行政监督。工程开标前,招标人要通知有关监督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评标结束后,按规定时间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公示评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及时办理招投标情况备案手续。
渭南市水务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