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投标管理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韩城市芝川镇芝西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同意工程招标工作由项目法人委托熟悉水利工程招标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完成。项目法人应进一步细化明确组织机构的相关职责,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二、依据渭南市水务局《关于对韩城市芝川镇芝西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的批复》(渭水发〔2024〕77号)文件精神,按照工程布置和技术要求,同意将韩城市芝川镇芝西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
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
1.土方工程。清表13826.5立方米,垃圾外运13826立方米,土方开挖6330.29立方米,外购土方7197.29立方米,土方回填13527.58立方米。
2.硬化工程。混凝土硬化12275平方米,花岗岩铺地石200平方米,砖路面324平方米,碎石路面2784平方米,道牙2066米。
3.景观景墙。安装景观景墙4座,单个长5.9米。
4.绿化工程。栽植红叶李8株,银杏28株,毛竹4356株,紫穗槐64株,红叶石楠球62株,金叶女贞495平方米,冬青459平方米,撒播种草872.84平方米。
5.文化广告宣传栏。安装文化广告宣传栏36米。
6.排水工程。600毫米×400毫米排水沟1144米,DE315双壁波纹管45米,检查井1座。
7.篮球场与羽毛球场工程。新建篮球场4个,单个长28米,宽15米,新建羽毛球场2个,单个长13.4米,宽6.1米。
8.电气安装。太阳能路灯安装66盏;其中篮球场路灯24盏,杆高6米;其余路灯杆高12米。
9.标识牌。安装标识牌(600毫米*400毫米)一座。
10.附属工程。休闲长椅18条,石桌石凳8套,石墩子6个、篱笆围栏515米。
三、该项目的施工标项招标工作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公告必须在省级以上指定媒介发布,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招投标工作。
四、施工标项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要严防借用资质、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对有严重失信行为和不良行为的投标人加以限制。
五、开标、评标及定标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招标投标规定进行,招标人应采用无标底或招标人不编制标底的复合标底招标。原则同意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5人从陕西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抽取,2人由业主单位代表组成。项目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
六、请严格按照渭南市水务局渭水发〔2024〕77号文件批复的建设规模、内容及批准概算开展招投标活动,按照有关招投标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招投标行政监督。工程开标前,招标人要通知有关监督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评标结束后,按规定时间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公示评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及时办理招投标情况备案手续。
渭南市水务局
2024年3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