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南市水务局出台《全面强化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县域为单元,聚焦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全面强化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运行管理,切实推动全域农村供水保障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确定了3项重点任务:一是切实巩固脱贫成果。建立饮水安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制度,重点监测省级和市级12个重点帮扶镇、113个重点帮扶村工程运行状况。开展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年底前千人以上地表水源供水工程全面配齐水处理设施,千人以上地下水源供水工程全面配备消毒设备。二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出台市级《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制定行业乡村建设行动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县级供水应急预案、万人工程供水应急预案和季节性缺水应急预案。三是强化工程运行管理。加快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划、立、治”,做好高氟、苦咸、高碘地区农村饮水动态监测,未通过CMA资质认证的县市力争年底前全面通过。积极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规范水价制定和水费收缴工作,水费收缴率达到95%以上,不断提高供水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实施意见》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结合当前农村供水保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压实农村供水保障“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务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用水问题,确保群众喝上“廉洁水”,用上“明白水”。各县市区在6月底前做好工作准备,11月底前集中推进实施,12月底前完成工作总结和情况反馈,持续提升农村群众的用水获得感和满意度,着力打造全域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好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