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程伟)9月13日,记者从省乡村振兴局获悉:省乡村振兴局、省农业农村厅等七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在脱贫地区开展“千村引千企”行动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争取到2025年全省省级“千村引千企”示范村达到1000个,每个示范村集体经济年收入突破50万元。
《意见》指出,行动将以依法依规、村企自愿、互利共赢、注重实效为原则,按照“企业为龙头、产业为基础、集体经济为依托、农户为主体”的思路,推行引企进村与服务齐抓、单项招引与链式招引结合、政府招引与各方招引联动、招商引业与招才引智结合的模式,采取“一村引多企、一企助多村”的方式,形成“企业(合作社)+村集体+基地+村民”的发展格局,实现村、企、民三方共赢的目标。
《意见》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千村引千企”三年行动方案,每个县(区)筛选出10个行政村,作为省级示范村。各地要聚焦做好“土特产”文章,发展特色产业;突出地域特点,聚力强化农业生态环保和发展绿色生态产业,促进农文旅融合;重点围绕县域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延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
为确保“千村引千企”行动顺利实施,我省将统筹各类财政涉农资金,加强项目资金整合,聚焦重大项目,集中、连续投入全产业链建设;培育各类人才,引导其投身乡村振兴;支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保险产品、服务模式,为村集体和企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发挥科技特派团、产业顾问组作用,用科技助力“千村引千企”行动迭代升级。
各市、县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各县(区)将结合实际择优筛选企业和行政村。同时,各地将出台评比和奖励激励办法,对表现突出的村干部、企业进行通报表彰。